再過10來天就是中秋節了,中秋吃月餅是中國人的傳統習俗,也是大多數人的美食享受。然而,最近合肥的陳先生,卻因買了“雙日期”月餅,“享受”成了“難受”。據《工人日報》報道,8月18日,陳先生在合肥一家超市購買月餅后發現,月餅包裝盒上竟出現一明一暗兩個生產日期:2023年9月10日和2024年7月13日。經過交涉后,超市同意全額退款并支付4000元賠償金。
同一盒月餅兩個生產日期,相差10個月,著實讓人疑慮重重。如果月餅是2024年7月13日生產的,2023年9月10日只是過去的包裝留下的日期,可以理解為因疏忽造成了“烏龍”,虛驚一場。如果月餅是2023年9月10日生產的,過了保質期,這些月餅流入市場,就很有可能造成不良后果,絕非退款所能“擺平”的。
常言道:“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生產日期作為食品安全的重要信息之一,關乎消費者的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公平交易權、監督權等。《食品安全法》明確:預包裝食品的標簽應當標明“生產日期”“保質期”等事項;禁止生產經營標注虛假生產日期、保質期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月餅的“雙日期”中必然有一個是錯誤的、虛假的,生產經營者無論出于何種原因錯標了生產日期,都違背了食品安全國標的要求。更嚴重的是,“雙日期”月餅的背后還可能隱藏著使用過期食品原料加工月餅或銷售過期月餅等問題。
中秋節臨近,月餅消費日漸升溫。“雙日期”月餅給生產經營者、市場監管部門、消費者都敲響了安全警鐘。防止“雙日期”月餅流入市場“渾水摸魚”,各方必須高度重視,齊抓共管。首先,生產企業需增強自律意識,恪守食品安全底線,嚴格生產管理,堅決杜絕錯標、虛標、篡改生產日期等標簽信息以及“新盒裝舊餅”、使用過期原料等行為。其次,商家應落實法定的進貨查驗責任,對月餅的標簽標注信息、質量等進行監督,對虛標錯標生產日期、保質期等信息的月餅,該退回退回,該下架下架。市場監管部門更要舉一反三,嚴肅查處錯標虛標標簽信息、銷售過期月餅等行為,為消費者營造一個誠信、透明、安全、放心的月餅消費環境。此外,消費者也應增強維權意識,發現有錯標虛標標簽信息的月餅,及時投訴、舉報。總之,對月餅“雙日期”不能輕易放過。
責任編輯:杜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