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藥監局今天(4月27日)發布的通告顯示:2024年國家化妝品抽樣檢驗中,經浙江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等單位檢驗,產品標簽標示名稱為佰束氨基酸去屑洗發乳等10批次化妝品,不符合規定,檢出《化妝品安全技術規范(2015年版)》中規定的禁用原料,包括新鈴蘭醛、特比萘芬、林可霉素、克林霉素和苯。
根據《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化妝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辦法》《化妝品抽樣檢驗管理辦法》,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要求江蘇、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上述不符合規定化妝品涉及的注冊人、備案人依法立案調查,責令相關企業立即依法采取風險控制措施并開展自查整改。各省(區、市)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責令相關化妝品經營者立即停止經營上述化妝品,并依法調查其進貨查驗記錄等情況,對違法產品進行追根溯源;發現違法行為的,依法嚴肅查處;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
(總臺央視記者 張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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